一 廣場的原義:喚起人性與公民性的場所
保羅·朱克(Paul·Zucker)認為:廣場是使社區成為社區的場所,而不僅僅是眾多單個人的聚集……是人們聚會的場所,是人通過相互接觸和交流而變得有教化和被賦予人性,廣場給人們提供了一個免于車流危險的庇護所和安全島,是在繁忙的城市交通網絡中的、使人可以重獲安全和自由一個場所。
人文景觀學者L·B·杰克遜(Jackson)指出:廣場絕不應僅僅理解為一個環境和展示性的舞臺,廣場的內涵是極其豐富的,它曾經是、仍然是當地社會秩序的顯示,是人與人、市民與當權者之間關系的反映。廣場使個體在社區中的地位和作用得以顯現,它使每一個人在社會中的政治、信仰、消費歸屬和認同得以彰顯,并使這種歸屬和認同得以強化。公共廣場不僅僅是一個供人休閑和喚起人們環境意識的場所,它是喚起公民意識的場所。
廣場本質上是一種政治景觀,是社區中的個體參與公共活動、參與社會、并顯示其角色的場所。在西方,廣場的這種屬性的起源量早可以追溯至古希臘軍隊的例行立隊集會,士兵們圍成圈來討論共同關心的問題。每個士兵輪流步入圈內,自由表達自己的建議,講完后再退回到隊伍中,然后另一個士兵再踏入圈內發言,這個“圈·就叫Agora,意即集合(assembly)。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圈·被當做合格的公民的聚會,在此對共同關心的問題自由辯論,各抒己見。這種·圈”被認為是西方公共廣場(public square)的詞義的源頭。但廣場的存在至少可以追溯至有人類居住史跡的那一刻。
早在原始母系氏族公社時代,人類在建筑屬于自己的私密空間或庇護所的同時,圍合了一個用于討論公共事務的場所。如在距今日6000年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遺址中,在約3000m2的場地中分布著46座房屋,總體上呈不規則圓形并分為兩片,圍合著中間的“廣場”和大房子;更典型的例子是陜西臨潼姜寨遺址,在18 000m2的居住范圍內,以廣場為中心分布著五個組團,每個組團都有各自的中心和一座大房子,四周由20多座房子圍繞著,而大小房子的門都開向中心廣場。中間這個廣場代表了“公家”,是集體的體現,在這個場所里,人人是平等的。在這里誕生了社會,一個由可以互換角色的、獨立的個體所構成的社會。可以說,允許進入這個公共的場所,就意味著有共同參與政治、討論公共事務的權利。這種社會性、民主性、平等性和可以互換角色的對稱性是公共廣場的原始含義。
如果說廣場使社區成為社區,使社會成為社會,那么廣場實際上也使人成其為人。廣場本身是人作為群居的社會性動物的本質屬性的反應,正如人需要私密的庇護空間一樣,人需要作為交流空間的廣場。對廣場和交流場所的需求甚至可以在人類的遠祖同類獼猴和猩猩那里得到證實。
廣場的人性與公民性的特征在古羅馬共和國的廣場中,在中國古代和近代的村鎮廣場和廟會場所中以及在村口的大樹下和鎮中心的水井邊等公共場所中,都得到延續和張揚,正是在這些公共的場所,當地的人民找到了認同和歸屬,認識了自己存在的價值,獲得在社區和社會中的地位。如果說認同和定位使場所具有意義、使生活其中的人的存在具有意義的話,那么這樣的能體現人性與公民性的廣場,是社區與城市不可或缺的。
二 廣場的失落
近兩年來對廣場的討論成為城市設計討論的一個熱點,主要是對近年來廣場的城市化妝功能的討論和反思。在筆者看來,目前國內廣場建設熱潮中的一個核心問題是廣場的人性與公民性的喪失,因此,廣場設計的首要任務是重歸人性與公民性,也就是要召回廣場的原本含義。
當然,廣場的人性與公民性的喪失并非從今天才開始,也絕不是從中國開始。從15世紀中葉開始,羅馬教皇尼古拉五世(Nikolaus V)就開始了將一個平民的墟市改造成神圣的城市的計劃,這一改造計劃一直延續到16世紀末,歷經100多年的時間。在這一廣場的神圣化和紀念化過程中,藝術家成為教皇們實現宏偉目標的工具,他們被邀請設計廣場和廣場上的建筑,藝術的完美和宏偉壯麗成為第一、甚至唯一標準,其中景典型的代表是圣彼得廣場。超人尺度的巨形圍廊、為展示圣彼得教堂的極度宏偉而設的寬廣的空間和軸線,使每一個來到廣場的人都被壓迫和縮小到量卑微的位置,廣場上的噴泉和雕塑僅作為紀念碑和觀賞的對象,沒有樹蔭、沒有座椅。在這里,人性和公民性被徹底扼殺。
17世紀下半葉,巴洛克這一有效的壓制人性和公民性的手段被法國國王路易十四用于凡爾賽宮及巴黎城市的設計,后來又在1791年經法國建筑師朗方傳到了美國,繼而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在美國的“城市美化運動”中出盡了風頭。J·B·杰克遜因此感嘆由于藝術主導設計的流行,美國廣場中曾經存在于鄉土民間小鎮公共場地上及鄉村教堂廣場上的公民性和人性的喪失。好在美國一向以對人性和公民性的尊重作為城市硅設的價值取向,因而“城市美化運動”在美國本土并沒有持續多久,很快被廣大專業人士和民眾所唾棄。然而,幾乎就在同時,違背人性與公民性的城市廣場和公共空間設計卻在歐美帝國主義的殖民地大行其道,在20世紀30年代又被歐洲新一代的獨裁者所借用。后來的伊拉克薩達姆之流也無不效仿其道。
很顯然,人性與公民性是一個健康的社會和政體在城市公共空間中的反映。作為一個走向世界、開放民主的中國新社會,政府部門理所當然應將人性與公民性還給城市公共場所。
三 重歸廣場的人性與公民性:都江堰廣場案例
都江堰廣場位于四川省成都都江堰市(原灌縣)。城市因有2000多年歷史的大型水利工程都江堰而得名。該堰是我國現存的最古老而且依舊在灌溉田躊的世界級文化遺產。廣場所在地位于城市中心,占地11hm2,柏條河、走馬河、江安河三條灌渠穿流城區,同時城市主干道橫穿東西,由此場地被分為四塊。原為大量危舊平房,1998年市政府在舊城改造時,拆出廣場用地,旨在亮出灌渠和魚嘴。1999年初開始在全國進行廣場設計方案競賽,最終本方案獲得第一名并中標。此后經過長達四年時間的設計和施工,終于在2002年12月全部完工。本項目從地域的自然和文化變遷、歷史、場所的現狀以及當地人的生活及休閑方式諸方面入手,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考慮廣場的紀念性、文化與旅游功能,主張設計源于解讀地域、歷史和生活。與此同時,設計始終強調廣場之于當地人的含義和使用功能,把喚起廣場的人性與公民性放在第一位。
1 多元化的空間
無論是歐洲巴洛克的廣場和城市設計,還是中國封建都城(如紫禁城)及神壇(如天壇),都是通過強烈的軸線和占絕對統治的一個中心(如雕塑、噴泉)來形成一元化的空間,以表達一種絕對權力的存在。這往往使其成為與鄉土廣場或日常生活的社區廣場的一個主要區別。還廣場以人性與公民性就必須首先打破在封建和極權意志下形成的一元化空間形式。都江堰廣場也有一個作為中心的主雕塑,高30m,起到挈領被河水和城市干道分割的四個板塊的作用,與雕塑成一直線的是一道導水鏤墻,構成一條軸線。但這一中心和軸線更多的是起到空間組織聯系和視覺參照的作用,并沒有損害廣場空間的多元化,形象地說,主題雕塑和樓墻在這里是個“協調者”而非“統治者”。
利用場地被河流和城市主干道切割后形成的四個區塊,形成四個功能相對有別,但又互為融合交叉的區域,動中有靜,靜處有動,大小空間相套。
I區以觀演廣場為主。設有舞臺,常為演藝場所和小群人晨練場所;同時又有濱河休鬧帶供使用者靜處、散步或賞景,并有林下休閑區供南部居民區的使用者小聚聊天、遛鳥晨練。
II區以水景和平地廣場為主。清晨和傍晚常有大量的群眾性體育活動開展。平時則是兒童戲水的樂園,這里有霧泉、高塔落水、坡面流水、卵石水池,,這里也是觀光客的最佳去處,留影者可以找到許多奇妙的景觀作背景。在南部和西南部設安靜的林下休閑廣場和下層式水池空間,一條蔽蔭長廊將其與喧鬧的北部分開,大量的樹蔭、座凳、安靜的空間,最受鄰里居民的青睞,西側臨河,與對岸I區的濱河休閑走廊相呼應,設大量石條凳,以供休憩、觀景。
III區以旱地噴泉為主。吸引大量兒童和大人觀賞和游玩。南、西兩側為樟樹林,為游客提供大量的林下休息空間。西側濱河帶則同樣提供石條座凳,近觀河水。
IV區,桂花林下的袖珍空間。5m x 5m見方,暈宜三五成群的麻將客和耍牌者,而這正是當地民眾的喜好。這種空間設計源于原場地中土坑的尺度,因為當時現場考察發現,這些土坑加上曾用于拴纜繩的水泥墩,是牌友們最喜愛的場所。
在II區和IV區之間,則是一下沉廣場,與隧道相結合,溝通兩區,疊瀑環繞,形成另—種體驗空間。
2 參與交流和聚會的場所
廣場的設計從總體到局部都考慮人的使月需要,使廣場真正成為人與人交流和聚會公鄉場所。
(1)觀演式交流:在I區觀演舞臺的設計中,演出、觀看、伴奏和后臺排練,都通過景觀設計的空間處理手法,形成既有聯系又有分隔的空間。舞臺上是“金色帷幔”雕塑,它既是舞臺布景,又是獨立的雕塑,同時是演出的伴奏隊的遮護。舞臺背后有竹叢圍合,其后是后臺的排練場,一個綠色豁口將前后臺聯系在一起。舞臺前景是一組涌泉-隔著下沉式廣場與舞臺遙相呼應的是臺階和高低疊石構成的觀眾席,一些疊石一直延續到下沉廣場之中。—切都在風景之中:有表演活動時,這是一個風景中的舞臺——回到風景的原始含義;平時則是人們日常活動的背景,使最普通的體育活動如舞劍、扇子舞,甚至是斜穿廣場的人,也成為一種值得觀玩的景致。
(2)集體自由交流:II區則為不同時段和不同人群提供了更為靈活多樣的交流與聚會機會。鏤墻、水景、楠木林和草地,定義了多種富有情趣的空間。早晨這里是太極拳、舞劍等各種群眾性集體活動的場所,傍晚則可以看到在音樂伴奏下,交誼舞愛好者的翩翩起舞和成群的圍觀者。這種集體自由式參與和交流還以水為媒進行,它發生在II區的霧泉、淺水池和川區的旱地19泉中。
(3)小群體交流:II區南側的樟樹林下,IV區的桂花林“盒子”空間,最適于三五成群的牌友和聊天休閑者駐留。
3 人性化的設計
(1)提供陰涼:結合地面鋪裝和座凳,在四個區內都設計了樹陣,在瞬時人流量較大的I、II、III區種植分枝點較高的楠木和樟樹,而在以小群體交流為特征的,v區,則種以分枝點較低的桂花林。
(2)座凳與臺階:在廣場和草地邊沿、水際、林下設置大量的條石座凳,讓愛好休閑的當地人有足夠的休憩機會。臺階和種植池也是量好的座凳。
(3)提供“瞭望”與“庇護”的機會:理論和實驗觀測都表明,人在公共場所中普遍存在“窺視”的偏好。看和被看是廣場上最生動的游戲,林蔭中和隱蔽處、廣場和草地邊緣,都是最佳的“窺視”場所,因而是設置座椅、供休憩的合適場所。而在明處或廣場中央則設計活躍的景觀元素,如噴泉和水體,吸引人的參與,使其無意間成為被看的對象和“演員”。
(4)避免光滑的地面:所有鋪裝地面部用火燒板或鑿毛石材。
(5)普適性設計:廣場的設計考慮各種人的使用方便,如年青人、兒童、老人、殘疾人等。
(6)尺度轉換:一個11 hm2的廣場尺度是超人的,如何通過空間尺度的轉換使之親切宜人,是本設計所面臨的一大挑戰。本項目主要從四個方面實現空間的尺度轉換:第一,通過30m高的主體雕塑,使一個水平二維廣場轉化為三維視覺感知和體驗空間第二,通過斜貫中心的長達100多m、高達2-8m的導水鏤墻和燈柱、廊架以及喬木樹陣,進一步分割,形成隔而不斷的流動性空間體驗;第三,分別在I區、II區和II區與III區之間的地下通道處,設計了四個下沉式小廣場,形成尺度適宜的圍合空間;第四,用高約3m的燈柱、雕塑(如“金色幃幔”)和小型喬木(如桂花林和竹子)使廣場空間和人之間的關系進一步拉近。
4 可親可玩的水景設計
玩水是人性中最根深蒂固的一種。水景的多樣性和可戲性是本廣場設計的一個主要特 色、分割廣場的三條灌渠,水流湍急,波濤洶涌,只可觀不可親不可玩。見如此好水只穿流而過,當地人和設計者都感可惜。所以,設計之初的一個重要設想是引河渠之水八廣場,使人觸手可及,為此,一次性從河中提水,從30m的“竹籠”雕塑跌落,經過有微小“魚嘴”構成的坡面,旋轉流下,水流經過時編織出一張網紋水膜,滾落淺水池中。池中大小口日石半露出水,如岷江河床上的淺水灘。從水池溢出的水又進入蜿蜒于廣場上的溪流,一直流到廣場的最南端,潛入井院之中,,坡面上、淺池中、溪流上和井院內,都有少年兒童盡情嬉戲其中。水面離廣場鋪裝面近在寸許,人皆撩水為趣。步道棧橋穿越其上,步者如履鏡面。
II區的霧泉、III區的旱地音樂噴泉和,IV區的疊瀑,都試圖實現人與水的親切交融,充分體現都江堰的水的特色。
跨越II區的渡水槽使水利工程設施成為一種獨特的景觀元素,一道銀色的水流似乎自天而降,跌落到南端的井院之中,成為兒童戲耍的又一天堂。此外,橫穿廣場II區、III區的淺水道,再次把水的親切與纏綿帶給每一個流連于廣場的人,
5 歸屬感與認同感
廣場是為當地人的,為當地日常生活的人的,因而廣場的形式語言、空間語言都從當地的歷史與地域文化中,以及當地人的日常生活方式中獲得。關于這方面,已在另文討論,于此不作贅述。城市景觀是社會意識形態的反映,人們的價值觀、政治權力和國家形態、人和人的關系都直白地陳述在城市景觀中,特別是城市廣場這樣的公共場所。中國人的天壇和瑪雅人的軸線是震撼人心的,但那是為神設計的;巴洛克城市廣場和軸線是輝煌的,但那是屬干帝王,和君主們的,是一元政治和社會形態的體現。走過五千年大一統社會的中國,終于迎來了平民化時代,但一元化的意識將頑固地存在很長一段時間。如果說人可以創造環境,而同時環境造就人和人的意識的話,那么城市設計師的重要社會責任就是通過城市公共場所的設計,促進社會向多元化和民主時代發展,其中首先應該還城市廣場以人性與公民性。
[項目檔案]
設計時間:1999年3月-2001年3月
建成時間:2002年12月
占地面積:11萬m2
委 托 方:都江堰市規劃局
設計單位:北京土人景觀規劃設計研究所,北京大學景觀設計學研究院
設計人員:俞孔堅,石穎,郭選昌,張東.李健宏,胡海波,胡麗娟,董濤,唐慧玲,胡東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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